11月15日,绩溪县荆州乡胡先生的儿子将一面印有“知百姓冷暖,为百姓谋利”的锦旗送到城郊市场监管所,向为消费者解难题、办实事的工作人员表达感激之情。
据了解,8月24日,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接到胡先生来访投诉,其称于2018年8月15日在绩溪县某房产公司交付了两万元购房定金,但由于年龄原因无法贷款30万元首付,胡先生最后决定不再购买房屋,该房产公司却拒绝返还定金。
绩溪局城郊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接到举报投诉后,立即展开行动,及时与该房产公司取得联系,在了解和掌握事实经过后,工作人员对该房产公司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和协调。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房产公司同意退还胡先生两万元的定金。城郊市场监管所对房产企业负责人进行普法警示教育,督促房地产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经营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主动处理消费投诉事项,及时纠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至此,该购房消费纠纷事件得到成功处理,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