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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生态文明建设

阅读次数:720 编辑: 宣州局--宋春红 信息来源:宣州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8-10-3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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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8年文明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区文明[2018]45号)文件精神,宣州区市场监管理局切实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扎实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组2018年各项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络员。二是加强对煤炭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等企业的监督管理,开展煤质抽检,确保供应、销售、使用符合质量要求的煤炭。与区发改委、区环保局联合对区高新开发区等煤炭使用企业进行了煤质检查和抽样检测。经过检测,共在我区检测销售企业(水东镇一户)、用煤企业煤炭质量7组,全部合格,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三是加强禁燃区外煤炭销售点的监管,依法查处禁燃区内的煤炭销售行为。我局辖区禁燃区范围内的两户煤炭煤基加工销售经营场所已全部清理完毕,经营户刘玉爱已停业生产销售;经营户李维财经营场所已搬至禁燃区外。四是配合市环保局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和管理。五是对不符合管理政策要求的燃煤锅炉,锅炉使用登记部门不再注册登记和核发相关证照。六是配合市级部门强化机动车环检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数据监控、现场检查、检验比对、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排放检验机构日常业务监管。配合市级部门对存在违反环保标准、政策的检验机构,依法严厉查处。七是检查督促配合相关部门停止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八是严格规范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持续开展对加油站点的油品质量抽检。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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