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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校安委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和预防欺凌专项督查

阅读次数:1187 编辑:企管科--罗忠妹 信息来源:企管科 发布时间:2018-10-30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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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和预防欺凌督查的通知》(宣校安委办﹝2018﹞2号)安排,由市工商质监局党组成员、调研员曹晓峰同志带领市校安委成员市教体局、市食药监局等单位组成市第三督查组,于10月23日、24日对绩溪县、宁国市进行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以现场查看为主,听取汇报为辅方式进行。根据《通知》要求,督查组抽取了绩溪县适之中学、实验小学、永清幼儿园、爱心幼儿园;宁国市胡乐初中、三津中学、光彩城幼儿园、易德幼儿园等八所校园的食堂。
    督查组一行重点督查了校园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从业人员管理情况、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食品加工操作情况、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餐具清洗消毒情况等。
从督查的情况看,学校食品安全情况整体上稳中向好,被抽查的学校均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基本建立健全了食堂索票索证、库房管理、加工操作、消毒等相关制度,督查未发现使用过期、标示不符合规定产品等行为。
    督查中发现,少数学校依然存在留样数量不足、记录不规范、液化气使用不规范、防鼠实施不规范等问题。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均当场要求学校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并请相关单位监督落实的方法进行。
    督查组要求,要充分认识保障师生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职尽责,坚决杜绝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促进学校食堂管理水平提升。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和民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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