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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市场监管局“四强化”开展非公党建工作示范街创建活动

阅读次数:2498 编辑:泾县局--胡文英 信息来源:泾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8-10-26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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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泾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了“小、个、专” 党建工作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培育“小个专”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小微经济发展。截止目前,已建立非公党建示范街区3个。
    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栏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创建活动的相关信息,结合市场巡查、日常监管和服务工作,逐户上门,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重要意义、工作要求和创建标准,做好相关问题解答,充分调动广大经营者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的创建氛围。
    强化摸底排查。依托工商业务综合系统,搜索整理出本辖区内党员经营户名单,由各市场监管所片区监管干部上门逐户核查党建信息情况,准确掌握辖区内党员个体户及企业党组织的准确数量和真实信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台帐。以城镇主要街道、商业街、商业区、专业市场为主要区域,根据创建工作标准,确定了泾川镇谢园西路、泾川镇谢园东路、桃花潭镇桃花潭街道等3个街区为首批示范街区创建点。
    强化指导服务。建立 “小个专”党建工作示范街(区)联系点制度,每个示范街区安排有专人负责党建工作指导,做到“五有”(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稳定的骨干队伍、有规范的组织活动、有丰富的活动载体)。制作“共产党员经营户”和职责承诺牌,由监管干部上门服务,帮助党员经营者悬挂证照和公示承诺牌。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规范证照、信息公示、商标使用、广告发布等工作,引导党员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做诚信、守法经营的表率。
    强化示范带动。在创建示范区内的党组织、党员活动场所,摆放或悬挂党旗党徽、标牌制度、党建书报等。在党员经营户门店设立党员经营户公示牌,公开党员经营者的工作职责、承诺,引导广大党员佩戴党徽,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群众的监督,努力实现以点带面扩大示范幅射功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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