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宣城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的《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质量强市建设等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宣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征,聚焦重点,明确了总体要求,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坚决破除质量提升瓶颈,改革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五大方面内容和23项工作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对提高全市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实施意见》瞄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百姓关注的热点,聚焦农产品和食品药品优质供给、消费品提质升级、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原材料供给水平、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服务业提质增效、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对外贸易优化升级等领域,从实施质量攻关工程、加快标准提档升级、激发质量创新活力、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强化全面质量监管、推进质量品牌升级、完善质量全面共治机制、加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等方面着手,着力提高供给质量,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
今年来,我市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标杆示范、组织示范、人物示范、教育示范和文化示范“五大示范”行动和“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双零”行动,充分发挥品牌指导站和“质量流动诊所”作用,率先在全省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质量发展委员会,并将质量工作纳入了目标绩效考核,得到省直相关部门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