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6日,宣城市召开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议会议,会议由市工商质监局牵头组织,宣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
会上学习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18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放心消费创建的文件;介绍了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的标准和程序;介绍了我市2018年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初选申报情况;最后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消保委推荐的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基础上,经宣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评议审定,最终确定11家企业(个体工商户)为2018年度宣城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会上,各成员单位还对消费维权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动态监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