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全面启动个体工商户年报抽查工作,本次共抽查个体工商户3361户。根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的通知》(皖工商传〔2018〕5号)的相关要求,市工商质监局于2018年8月1日起对全市个体工商户开展年报抽查工作。
精心组织实施。接到省局抽取的个体工商户名单后,立即组织人员按照各县市区进行整理,下发。结合《层转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的通知》(宣工质企监〔2018〕22号)要求对各县市区工作进行指导,明确抽查工作目标和抽查工作流程,确保抽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年报抽查工作的目的、意义,扩大年报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悉度和影响力,在加强宣传的基础上开展抽查,充分发挥年报抽查的作用。
注重抽查实效。抽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检查人员通过对照个体工商户提交的材料和系统登记备案等信息进行比对。重点核查个体工商户是否未按规定公示其他应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有无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是否可以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取得联系等问题。
及时公示结果。注意时间节点在抽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将督促各县市区将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记于个体工商户名下向社会公示。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