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质办函[2018]23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8月8日,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工商质监局对宣城市宣州区环境监测站组织开展2018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对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按照《安徽省环境检测机构2018年监督检查作业指导书》要求,检查组从法律地位、技术能力、行为规范、管理体系等四个方面分13个项目严格、细致、深入的对宣城市宣州区环境监测站工作开展情况、实验室软件和硬件条件进行了全面检查,不漏过1个检测场所、不放过1个问题。
重点督查了该环境检测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能够持续符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是否严格履行法定义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检验行为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反馈给该站负责人并形成检查记录,同时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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