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严格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经市政府同意,报省质监局批准,在我市成立了“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宣城分中心”。为我市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提供了新的渠道和模式。并在全省率先开展相关工作,现已指导某企业召回12万只存在安全风险的耐蒸煮复合袋。
省质监局副局长梅德林在全省缺陷产品召回工作业务培训会上,对我市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