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全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7月30日下午,泾县2018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表彰会在县城召开, 31户2018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负责人及县市场监管局、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领导、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表彰会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胡小诚主持,会上,县消保委副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阳平宣读表彰决定,安徽云岭星火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静华代表创建单位作经验交流,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季农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授牌并作重要讲话,他首先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当选的31户“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表示祝贺,希望被表彰的单位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全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他还对全县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宣传到位,充分认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我县要通过营造一流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不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引导形成合理消费预期,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二要落实责任,加强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指导。广大经营者要紧紧抓住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有利契机,一方面在参创过程中积极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强化诚信经营理念,另一方面借助参创活动树诚信形象、创放心品牌,提升经营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以良好口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大众的认可,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县消保委、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参创经营者和示范单位的培育、指导、监督,督促参创经营者、示范单位更好地落实消费维权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各项承诺。三要扎实推进,不断提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水平。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县政府出台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让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早日把泾县建成全省首批放心消费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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