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9日, 安徽海螺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和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向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赠送了“市场执法先锋 企业维权后盾”、“优质品质卫士 打假维权先锋”两面锦旗,以感谢区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在打假保优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辛勤付出。
2018年3月中旬,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人员来到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反映在宣州区境内有经营户在销售山寨“海螺” 水泥产品,涉嫌不正当竞争,希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予以查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工商质检执法支队、区公安局和厂方人员多次暗中调查、走访核实,共出动12余名执法人员,分成两个行动小组,明确各自分工,同时采取行动,最终确认位于宣城市宣州区济川办事处东溪桥河边冯某某和双桥办事处泥湾村委会港沟村民组李某某的水泥经营地点。
经过调查取证以上两名当事人已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之规定进行处罚:没收扣押侵犯注册商标的海螺牌水泥包装袋;没收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海螺牌水泥;没收违法所得;每户各罚款7000元。目前2件案件均已结案。
接下来,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按照“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等专项行动,挖窝端点,断源截流,加大力度打击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公平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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