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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宣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阅读次数:1196 编辑:质量科 信息来源:质量科 发布时间:2018-06-08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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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宣城市政府第20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市工商质监局汇报的《宣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新修订的《办法》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将“市长质量奖”调整为“市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对申报个人的评选和奖励标准待省政府文件出台后另行制定。

    会议认为质量发展是强国之基、立业之本和转型之要,要通过 “市政府质量奖”的评选,树立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企业标杆,不断扩大影响,引导和激励全社会重视质量、发展质量。

    原《办法》自2011年7月实施以来,宣城市共有32家企业获评“市长质量奖”其中,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获评省政府质量奖。近年来,宣城市质量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在2016年、2017年省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中,连续两年获得第一名,成绩值得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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