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淘汰落后产能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根据省市相关要求,从6月4日至6月5日,市工商质监局联合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宣州区内高耕能水泥生产企业开展督导检查。
检查组一行共计检查了宣州区内水泥生产企业5家,即:宣城市青龙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宣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宣城市南漪湖水泥有限公司、安徽阳光水泥有限公司,做到了全覆盖。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现场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市区两级在质量上认真开展了督导检查:一是全面调查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生产状况和生产条件,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二是对因工艺装备落后、环保和能耗不达标被依法关停的企业,按规定注销生产许可证。三是定期公布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以及经整改仍不达标、已关闭的企业名单。
检查组每到一处,都督导企业认真填写《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自查表》、《安徽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通用规则》,全面检查了产能状况,填写了《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查表》、《获证企业巡查、回访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