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近五年连续整治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服务行业的基础上,积极采取“五个到位”的措施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行业经营秩序,努力打造更加诚信透明、经济优质、便捷周到、满意度高的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服务消费环境。
一是舆论宣传到位。该局借助“3·15”、“4·26”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涉及汽车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现场解答有关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消费方面的咨询疑问,不断增强公众对汽车的认知和防范能力,自觉抵制和举报汽车销售服务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走进汽车销售、维修服务单位,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汽车三包”规定,不断提升汽车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自律意识、诚信经营意识。
二是制度落实到位。指导督促全县汽车4S店、专营店、二手车经营户、汽车维修服务经营户等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汽车及配件经销台帐制度、汽车及配件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汽车维修保养内部管理制度、汽车消费纠纷处理承诺制度,并在企业的显著位置向消费者公示,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
三是依法监管到位。建立经营主体资格检查制度,规范汽车经营主体准入行为;建立流通领域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日常监管制度,规范汽车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完善行政指导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约谈,适时发布消费警示。重点查处利用广告对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进行虚假表示、虚假宣传的欺骗行为;夸大汽车故障、虚报维修项目、小病大修和隐瞒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事项、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维修业务的欺诈行为;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保险或商品、捆绑套餐服务、强制收取车辆出库费、检测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配件冒充合格配件和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虚假标注、假冒或仿冒他人商品商标,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假冒3C认证、进口证明等侵权行为。
四是消费维权到位。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4S店、专营店、二手车经营户和维修服务经营户挂牌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19个,充分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的作用,认真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汽车销售行为和汽车配件质量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切实维护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是协作沟通到位。加强与交运、物价等部门的协作,指导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经营者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明示汽车配件生产商、配件价格、服务价格等信息,走向成熟规范,实现消费维权和促进行业发展的“双赢”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