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公布 “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我市泾县、广德两县榜上有名。两县荣获“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为全市质量强县(市、区)创建工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关于印发<开展质量强县(市、区)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皖质[2014]4号)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质量强县(市、区)创建活动,旨在树立一批城市标杆,推动城市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促进质量强省建设,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
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创建对象为各县(市、区)。采取县(市、区)自愿申请原则,由所在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推荐,经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答辩和现场考核验收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结束,省质量工作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准。
下一步,我市将在宁国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和泾县、广德获批“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各县市区积极开展争创活动,争取“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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