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宣城市工商质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的指导下,精心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我局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我局制定了《宣城市工商质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出台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循合法性审查、审批公布、备案、解释等规定。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2)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2017年,为适应“放、管、服”改革的需要,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呈报市政府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拟保留10件、修改1件,废止1件,失效3件;清理本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确定保留3件、失效3件,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向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开展了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
2.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一是制定了《宣城市工商质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明确了重大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决策流程并严格执行。二是完善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和风险评估制度。多次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并听取法律顾问的重要建议。三是完善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2)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2017年我局聘请社会律师1名,申报批准公职律师1名担任法律顾问。
(二)坚持严格规范工作文明执法,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
(1)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认真落实“互联网+电子政务”。我局完成了2017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134项行政权力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对社会公开。为推进“互联网+政务”工作,我局集中力量完成171项政务服务实施清单的编制录入工作。
(2)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局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编制了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加强对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
贯彻实施《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完成了市局97人的市场监管(质监)执法认证领取发放工作;对市局2017年4月1日前领取国家质检总局行政执法证的38名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了年审复核,申报省政府颁发了执法资格证书,市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开展了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新增41名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培训和专门法律知识考试。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2017年,我局注重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坚持面向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印发了《宣城市工商质监局关于行政处罚若干规定(试行)》、《宣城市工商质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理
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严格履行法制核审职责。一是推进落实《宣城市工商质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制定公布了《宣城市工商质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二是严格执行《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参照执行标准》和《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在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中说明裁量理由和依据。三是制定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管理办法》,完善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衔接配合。四是建立并落实罚没财务的管理制定,罚没物资设置了专门的管理场所,由专人管理。完善并落实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5.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履行“双告知”职责,全面落实“多证合一”、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等改革措施,不断降低准入门槛,便捷市场准入,打造高效、便捷、优质的营商环境,促进了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和新登记数量稳步增长。 截至2017年度,全市共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3275户,企业简易注销登记130户,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登记40户, 全程电子化登记17户。
(2)建立并完善“双随机”、“双告知”制度。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提出了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等10项具体任务。截至2017年底有监管任务单位均将部门“一单两库”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系统。我局共录入27项检查事项、163名执法人员、17万余市场主体。
(3)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运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行政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录音笔等装备,强化了现场证据的提取,有利于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的提升。
(三)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一是2017年度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15件。二是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行政判决和裁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三是认真做好12315、12365两条投诉举报热线的投诉举报处理,认真对接市政府12345热线转办的问题和来信来访,密切关注宣城论坛、政民互动论坛等,认真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作出处理。2017年,我局12315热线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399件,接线率、转办率100%;办理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消费者投诉举报354 件;办理12345市长热线转办消费者投诉 84 件,发布12315消费维权信息通报12期;共办理政民互动29件,答复市长热线56件,办结率100%。
2.严格落实层级监督和内部监督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17年市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件,受理9件,已全部办结。完成1起向省工商局申请复议和2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的答复工作。
(2)切实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组织了对2017年工商行政处罚案卷和质监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共抽取行政处罚案卷70件,其中:工商类行政处罚案卷42件,质监类行政处罚案卷28件,集中进行了案卷交叉互评、点评分析 。
(3)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17年我局共发布政策解读46条,政务公开信息516条,主动回应关切19条,网上答复依申请公开2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451条。
(4)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017年度,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6件,公示率100%。
3.健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不断扩大覆盖面,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一是打造12315维权品牌,开展12315电话坐席向县延伸工作。二是开展消费维权专项整治。按照要求先后开展了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服务、电动自行车、电器商品、电线电缆等专项整治。三是开展创建“放心消费”活动。四是积极开展“识假辨假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五是发挥消保委纽带作用。
4.完善申诉、投诉 、举报、信访制度建设
我局印发并严格落实《宣城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引导申诉人、投诉人、举报人、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四)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1.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养
一是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初制定中心组学法计划,全年组织集中4次。二是开展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以宣城市“机关集中学法月”为平台,举办了6次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市局13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机关集中学法月”法律知识测试。三是开展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2017年度,我局对新任职的17名科级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
2.加强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
(1)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印发了《宣城市工商质监局“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扎实开展法律法规规章等普法宣传。制定了《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了重大节点法治宣传活动,并及时撰写了法治宣传教育总结,报送相关部门。
(2)加强法制机构建设。2017年,我局为加强法治建设,提拔了法制机构的骨干,加大了法制机构的力量。
3.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狠抓落实
(1)加强组织建设。我局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各直属(派出)机构负责人为成员。
(2)切实推动落实。全年召开局务会议认真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2次,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和措施。
(五)创新工作
我局和郎溪县市场监管局各1名执法人员获得省工商局2016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办案能手称号,2件我局综合执法支队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获得2016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优秀案件。我局组织拍摄的法治动漫作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2017年度全市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三等奖,获得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等相关部门的表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市法制办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18年度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加大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标准化法》等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以“七五”普法规划要求为重点,不断提升普法效果。对照“七五”普法规划,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迎接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复议应诉工作。深化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识和定位,完成2018年行政复议参审评议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凸显行政复议的执法监督功能,发挥行政复议的业务指导作用,树立行政复议机构的权威。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提升应诉答辩能力和水平,加强和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
(三)推进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法无授权不得为”的理念,建立完善权力清单,严格规范法定权限,防止滥作为;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建立完善责任清单,要求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防止不作为;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要求,落实负面清单制度,让市场主体实现自治;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乱作为。
(四)有力强化执法监督。注重结合内部监督的专业性和外部监督的广泛性,及时准确找到影响公正文明执法的症结,及时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强化对重点环节的监督,通过加强监督的方式避免执法风险。
宣城市工商质监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