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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开展系列活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阅读次数:1034 编辑:消保科,消保委 信息来源:消保科,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8-03-19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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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宣城市工商质监局、市消保委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消保委开展一系列活动,隆重纪念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召开新闻发布会。3月13日,市工商质监局、市消保委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7年宣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介绍了今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安排,解读了2018消费维权“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涵义,回答了媒体记者及网友代表的提问。各县(市)区都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3•15活动布署情况,全市共组织新闻发布会7次。
    开展以案说法宣传。一是送法进企业。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到宣城市红星美凯龙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50多家经营户参加了学习培训。各县(市)区局都举行送法进企业、进商场、进超市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提升了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对企业如何正确处理消费者投诉起到了针对性的指导作用,全市共组织普法活动26场次。二是公布典型案例。市工商质监局、市消保委在《宣城日报》开展“维权在行动”专题案例报道,公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对案例进行评析,并通过案例提出消费警示,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泾县市场监管局在《绿色泾县》举办3•15特刊,发布2017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和关于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的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开展3•15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3月13日上午,由宣城市人民政府主办,宣城市工商质监局、市消保委承办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广场纪念活动在市府山广场举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出席纪念大会。大会对获得“宣城市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进行表彰,参会领导对获得“宣城市放心消费示范店”荣誉称号单位进行授牌并慰问了参加咨询活动的工作人员。其他各县(市)区也都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各有关单位及公用企业都踊跃参加咨询和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发放《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消法宣传教育漫画读本》以及食品药品、烟草、价格、卫生等宣传资料42000余份,消费者参与活动数量11000余人次,经营者参与数量1930余户次。通过开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活动,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销毁假冒伪劣及过期商品。市工商质监局及各县(市)区局组织开展了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对查获的烟酒、奶糖、服装、床上用品等假冒伪劣及过期商品进行了销毁,严厉打击了各种不法行为,增强了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意识和识假防骗能力,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广泛开展媒体宣传。省、市媒体全方位报道了我市3•15活动情况,广泛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宣城日报》发表“助力品质消费,共享美好生活”,介绍我市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并开展“维权在行动”专题案例报道;宣城广播电视台对3.15活动做了专题报道和人物专访;安徽网、中国宣城网、宣城新闻网、市委市政府微信公众号等都报道了我市3.15活动盛况。
    做好12315电话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12315电话投诉举报平台和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作用,做好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工作,以及现场接待消费者的投诉,化解消费纠纷。积极做好3•15期间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建立领导带班值守和应急分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3月15日下午,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查处一起群众举报案件,泾县市场监管局3.15当晚及时处理了一件消费者投诉,受到消费者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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