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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市场监管局前言“互联网+“思维处理消费者投诉

阅读次数:427 编辑:泾县局--吴鸣 蔡芬 信息来源:泾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8-02-02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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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款已收到,谢谢您的帮忙,让我们的权益得到了维护。”凌女士对泾县市场监管局丁家桥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说道。
    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网店微商等交易平台发展迅猛,随之而来的不仅是交易方式的改变还有监督平台的处理方式的改变。
    1月6日,凌女士通过微信群在陈女士处购买3刀宣纸,共1650元,试用纸张后觉得效果不佳退货,商户退款900元,因退货金额未协商好产生分歧,凌女士要求对方退还所有货款。自接到投诉后,丁家桥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于2018年1月30日找到陈女士本人,对投诉事项进行确认。并通过对双方进行协商,双方均同意,陈女士给凌女士退600元货款。吴所长考虑到微信网上转款的便捷性及处理结果的凭证保留,创新工作方式,提议自己作为中间人,陈先生将货款600元转入丁家桥所执法人员,丁家桥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将货款再转给凌女士。由此才有了开头一幕。
    网络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与购物习惯,而市场监管所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在这样的大前提之下,我们应该学会跟上时代的大潮流,适当的改变执法方式,以更好的姿态去迎接自己的工作。
    在这样一个日益发展的网络时代,作为消费者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选择正规的购物渠道,利用已有的网络平台的同时,更好注意好对自身权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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