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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项目代号 |
考试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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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10月份考试项目 |
G1 |
一级锅炉司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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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 |
二级锅炉司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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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 |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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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 |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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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 |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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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 |
车用气瓶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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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11月份考试项目 |
T3 |
电梯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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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
起重机械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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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
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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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
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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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 |
机械式停车设备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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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12月份考试项目 |
N2 |
叉车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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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4 |
内燃观光车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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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5 |
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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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 |
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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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
压力管道巡检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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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 |
一级锅炉水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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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3 |
大型游乐设施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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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4 |
水上游乐设施操作与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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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月份考试项目 |
A3 |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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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
电梯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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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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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
注:1、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制定本计划,在实施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将作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告。
2、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理论知识考试为闭卷且全过程在计算机上完成,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用模拟化或实物化考试。
3、考试程序:①电话预约登记或网上填报申请 ②接到通知后携带申请资料提交审查并报名或登录宣城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以JPG格式(尺寸640*480)上传报名所需提供资料(考试前需提供证明资料原件)③参加理论知识考试 ④另行通知参加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一般在理论知识考试后两个月内安排)。
4、各科目考试成绩当场告知报考人,有效期为期1年。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者,1年内允许申请补考1次。两项均不合格或者补考仍不合格者应当重新申请考试。
5、根据考、培分离制度的规定,考试机构不承担培训工作。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针对作业人员所报考的项目,按照考核大纲的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并如实出具证明材料。
6、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要求;③有与申请作业项目相适应的文化程度;④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⑤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7、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务必提交内容齐全的申请资料,否则不予受理考试申请。申请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8、考试机构为宣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每月下旬组织计划中的项目考试,报名和理论考试的地点在龙首路13号(即原市锅炉检验所办公楼),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地点根据考试项目另行确定。联系电话:3022717、3022132
附件一 申请报名时应当向考试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需在读卡器上读取信息);
(二)照片3张(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
(三)学历证明2份(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原件);
(四)单位证明1份,须明确如下内容:
①申请人报考项目名称或代号;
②身体是否健康,能否满足报考项目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③是否按照所报项目考核大纲的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并具有报考项目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
④操作人员的实习经历时间或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管理经历时间(报考起重机械指挥、司机和场内机动车辆司机项目的实习证明详见附件二中注1、注2、注3。);
⑤单位详细地址。
附件二: 考试项目年龄、学历和实习经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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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项目 |
年 龄 |
需最低学历 |
需实习经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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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 炉 |
安全管理 |
18~60周岁 |
I级高中、II级大专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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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 作 |
18~60周岁 |
初 中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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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锅炉水质处理 |
18~60周岁 |
初 中 |
有相应的锅炉水处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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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 |
安全管理 |
18~60周岁、女性55周岁 |
高 中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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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 作 |
18~60周岁、女性55周岁 |
初 中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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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充装 |
永久气体气瓶、液化气体气瓶、液化石油气瓶、车用气瓶充装 |
18~60周岁 |
初 中 |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安全技术知识,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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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 |
安全管理 |
18~60周岁 |
大 专 |
长输管道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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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专 |
工业、公用管道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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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检维护 |
18~60周岁 |
高 中 |
长输管道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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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高中、 I-2、I-3初中 |
工业管道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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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中 |
公用管道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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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梯 |
安全管理 |
20~60周岁、女性55周岁 |
高 中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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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机 |
18~60周岁、女性55周岁 |
初 中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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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 |
安全管理 |
20~60周岁 |
中专或高中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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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司机 |
18~60周岁、女性55周岁 |
初 中 |
3个月(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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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
安全管理 |
18~60周岁 |
高 中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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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司机 |
18~60周岁 |
初 中 |
1个月(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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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车司机 |
18~60周岁 |
初 中 |
3个月(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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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游乐设施 |
安全管理 |
22~60周岁、女性55周岁 |
高 中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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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 |
18~60周岁、女性55周岁 |
初 中 |
经过专业培训,具有大型娱乐设施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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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有3个月以上(含3个月)所申请项目的实习经历,是指在已经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相应作业人员指导下,进行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
注2: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叉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叉车司机指导下,进行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经过专业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
注3: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内燃观光车司机、蓄电池观光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相应司机指导下,进行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驾驶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持有车型为B1以上(含B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