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大气办(2017)186号文件和市局12月22日禁燃区内散煤禁售工作会议要求,市局园区分局九洲工商质监所于12月22日出动执法人员4人,执法车辆1台,对辖区内散煤销售行为进行检查。在宣城火车站货场未发现有该所辖区内散煤销售企业经营行为,现场有司尔特公司从淮南煤矿直接购买的煤正在装车运输;在九洲大道月牙湾宣城市新源煤基厂发现该厂正在加工煤基,该所工作人员向其负责人送达并宣传了《关于印发宣城市禁燃区散煤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尽快将营业执照及经营场地变更到禁燃区以外,否则将依法进行查处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