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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财政局检查项目

阅读次数:775 编辑:市工商质监局 信息来源:市工商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7-12-0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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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类别 父类检查项目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备注
会计工作检查 大类 检查项目      
会计工作检查 细类 会计工作检查 《会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九条。 会计工作 财政部门上下联动检查。
政府采购检查 大类 检查项目      
政府采购检查 细类 政府采购检查 《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代理市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执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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