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宣城市局《层转工商总局关于组织开展市县所三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考核工作的通知》(宣工质[2017]362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工商总局领导“确保实现市县所三级公示系统熟练使用率达到60%以上”的目标要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全体企业监管执法人员,对照文件要求,以集中培训、平时自学和组织考试的方式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应用相关知识开展学习。11月6日,共组织全区企业监管执法人员71人次参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其中90分以上54人,80—90分之间17人。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开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应用学习培训,确保实现公示系统熟练使用率达到60%以上的目标要求。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2月上线运行。系统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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