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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三部门联合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阅读次数:517 编辑:宣州局--秦芬 信息来源:宣州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7-11-01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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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快建立“僵尸企业”退出机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10月30日,宣州区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会议在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局、区市场监管局的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安徽省工商局、安徽省国税局、安徽省地税局联合下发的《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工商企字〔2016〕303号)文件;其次,讨论研究制定了《宣州区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在此次清理工作中的职责;最后,严格按照“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的要求,明确清理范围,将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确定为清理工作对象,请税务部门进行核查后及时反馈给区市场监管局,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并以此作为企业长期未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力证据开展清理吊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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