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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又一企业获准使用宣纸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阅读次数:734 编辑:泾县局--陈晓兵 信息来源:泾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7-10-11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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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17年第76号公告,核准62家企业使用和变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其中,泾县崇星宣纸有限公司位列其中。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泾县崇星宣纸有限公司向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宣纸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对该公司环境、设备、工艺、产品等初审,报安徽省质监局审核,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自即日起允许其在相关产品上使用宣纸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由质监机构按规定对其实施监管。
    据了解,此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泾县崇星宣纸有限公司使用宣纸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是第四批,自2002年以来该县已有三批16户企业被核准使用,至此,泾县共有17户企业准于使用宣纸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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