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以创文促监管、以监管助创文”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全力服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将创建工作与建立完善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完善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宣传发动企业开展信用信息公示工作。通过年报工作的开展,向经营户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引导企业积极主动投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在开展企业年报工作的同时注重向企业宣传贯彻创建知识,及时提示、督促、指导企业及时进行年报,避免企业存在因未及时年报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造成“失信”的后果。截止7月1日,共完成2016年度内资企业(含私营企业)年报6251户,年报率90.18%;完成2016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24492户,年报率97.35%;完成2016年度农民专业合作年报571户,年报率93.30%。
二是将创建工作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相结合。持续加强对监管区域、重点食品和重点时点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餐饮单位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坚持实行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对餐饮单位的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卫生质量及食品保质期等情况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扎实推进“文明餐桌”和“明厨亮灶”工程,印制“文明餐桌”桌卡,积极推广文明餐桌知识、礼仪,在全社会倡导节俭用餐、反对铺张浪费,通过实施透明玻璃墙、显示屏将餐饮单位食品操作间展示给消费者,不断提高餐饮服务行业诚信建设水平和文明服务水平。全面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加大监测力度。重点加强对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以及农村、中小学校及周边重点区域食品和乡镇医疗机构药品、边远地区、农村涉药单位药品的抽检力度。截至目前,我区已完成食品抽检179批次,药品抽检74批次,其中基本药物27批次,医疗器械3批次。
三是将创建工作与文明经营户的评选工作相结合。为积极响应宣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我区各类经营者的良好形象,根据《宣城市2017年“文明创建决战年”活动实施方案》(宣创建指〔2017〕4号)和市工商质监局《关于开展宣城市“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的通知》(宣工质企监〔2017〕130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了市区范围内32户经营户积极申报宣城市“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同时在市局评选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要求:一是经营户的行业分布均衡;二是经营户的证照资质规范;三是经营户无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不诚信的行为。
四是将创建工作与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大证照管理示范街活动,对已创建的示范街进一步巩固成果,加大巡查力度,使示范区域内的所有经营户“持照经营、亮照经营、信息及时抄告”均达到100%的要求,在证照管理上真正起到示范作用。同时,安排我局执法人员参与到我局包保路段金坝工业园区和敬亭路段进行路段巡查活动,督导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整治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劝导文明交通秩序。
五是将创建工作与打击传销工作相结合。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发挥市场监管工作的优势,走进企业、个体户,向广大业主宣传创建省级“无传销城市”的重要意义,发放打击传销的各种宣传资料;还拟定了十多条“禁传销、反欺诈”的宣传标语,动员设有LED电子屏幕的经营户滚动播放,扩大“反传销”的社会影响,营造人人知晓、个个关心创建省级“无传销城市”的浓厚氛围。6月份,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湖北省工商部门转发的通报文件,宣州区有五名人员在外地参与传销活动已经查证属实,分别被当地工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为做好五名传销人员的管控工作,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精心建立织就“三网”。分别是立体监督信息网、亲情友情教育网和动态实时防控网,以文件形式将情况通报到五名传销人员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社区村委会,会同政法委综治办、政府、社区、村委会、辖区公安派出所,共同参与五名在外地从事传销人员的管控教育工作,信息互通,群治群防,形成立体监控防控网络,确保涉及传销人员监管防控工作的全覆盖、全时效。
六是将创建工作与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通过正面激励和违法处罚两种方式引导企业、个体户及餐饮单位诚信经营、遵纪守法。5月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区政府部署下,联合区政法委、区综治办、公安局、区卫生局和消防等部门,对文鼎路校园周边足浴店进行专项整治,以确保祖国的花朵在健康的环境下茁壮成长。通过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拉网式整治,共检查校园周边足浴店25户,严厉打击了非法经营和违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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