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近日,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工商质监局的统一布置,对全县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进行了年度首次质量抽检。
此次共抽查检验15个批次,涉及县城15家经销单位,15个品牌的商品。抽检工作委托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开展检测工作。检验依据分别是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x)xk16-002《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3年版及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主要检验项目包括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蹬间隙、绝缘性能、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制动断电装置六项。
在此次市级抽检的基础上,该局将依法处罚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户,并组织开展县级抽检,确保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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