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四部门联合下文(皖工商公字〔2017〕70号)认定我市为“2016年度安徽省无传销城市”。 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的重要测评内容和先决条件,虽然名头不大,但能从侧面反映出政府管理水平、地方经济秩序健康程度,事关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以来,市工商质监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预防、教育和合作为主,采取“打创”并举,以“打”争“创”,以“创”促“无”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综合宣传、深入开展专项打击,推动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成效明显。
2016年10月,全市所辖7个县(市、区,含广德县)和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完成了对全部145个社区、721个村的“无传销社区(村)”的考核验收及命名,达标率为100%。2016年11月,7个县(市、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通过市级“无传销城市”考核验收并命名。
2017年3月,省创建“无传销城市”考核组对我市创建省级“无传销城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组对我市在创建工作中的组织领导、整治查处、宣传发动、经费保障等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我市综合考评成绩在全省“无传销城市”考核评定名次中处于前列。
下一步,市工商质监局将再接再厉,认真落实省打传办有关指示精神和专项工作部署,优化资源整合、提高监管创新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夯实基层打击传销工作基础,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持续推进,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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