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截止6月30日,泾县市场监管局2016年度内资企业年报公示率96.42%,外资企业年报公示率100%,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98.89%,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99.99%,均比上年度有提升。随着年报公示企业自报工作的结束,该局工作重心转移到企业信息公示的后续信用监管上。
一是依法将逾期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101户未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进行认真梳理核对,建立未年报市场主体台账,于7月10日,依法将2016年度逾期未年报的96户企业、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1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二是完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加强后续指导和监管。对于个别新注册户因不了解年报改革工作、思想上疏忽大意以及失去联系等原因造成的,区别对待,优化异常名录列入移出操作程序,督促指导企业完成年报补报,尽快抽调执法人员对企业公示信息及登记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及时根据核查结果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该局今年共计将5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的市场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其中企业2户,个体工商户3户。另1户企业移出工作正在办理中。
三是加大“僵尸企业”清理。为便于今后的“宽进严管”后企业监管和大数据的分析,减少年报基数,年报结束后,该局对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进行摸排调查,建立台账,分类清理,积极引导其补报年报、办理变更注销或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现已初步疏理出“僵尸企业”60户。
四是强化后续信用监管效能。破除信息孤岛,将列入异常名录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县政府网站、县局网站予以公示,提供给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促进社会信用共治。加强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和相关人员在登记注册、“守合同重信用”、著名知名商标评定时调查核实,予以限制或禁入。8月起,将对已报送公示年报信息的市场主体开展 “双随机”抽查,及时将抽查结果对外公示。对核实的违规市场主体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