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工商质监局组织检查组,对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包括安全技术检验、尾气检验、综合性能检验机构,开展2017年度资质认定监督检查。
按照省质监局《关于开展2017年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质办函〔2017〕206号)部署,检查组由机动车检验机构行政监管人员和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组成。检查工作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63号令)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重点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履行法定义务和禁止性行为的执行情况以及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法律地位、技术能力、行为规范和管理体系的符合性进行监督检查。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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