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7日,消费者蔡先生因修改手机套餐去郎溪县某通讯公司营业厅办理,办理时被告知其手机号码是靓号,如修改套餐需签订一份保底协议,如每月使用话费达不到199元靓号就被收回。蔡先生无法接受,因为该号码是七八年前办的,他不明白怎么就变成靓号了,他认为他修改套餐是他享有的合法权利,不应交纳其他费用。于是他拨打了12315投诉。
12315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立即联系被投诉通讯公司,经调查了解,蔡先生的手机号码的确是很久以前就在使用了,该通讯公司的内部电脑系统升级后,蔡先生的号码在电脑系统内自动辨别为靓号,由于保底协议是全省统一规定,所以该通讯公司也是按规定办理。经工作人员的调解以及该通讯公司负责人的积极配合,最终,该通讯公司表示,蔡先生是老用户,此次修改套餐无需签订保底协议,但以后若再修改需签订保底协议的套餐他仍需签订,蔡先生表示同意,对此结果双方满意。
运营商往往会给不同的号码设定不同需求,比如最低消费、预存话费,形成不同门槛,让用户选择。《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运营商“向用户收取选号费”和“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运营商在号码销售中都必须遵守该办法。也就是说,按规定运营商不能从靓号销售中额外获利。但在实际销售中,运营商巧妙的绕过了监管从中获利,这就是靓号保底消费。
在此,郎溪县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一定要从正规渠道、合法途径购买靓号,且要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此外,要注意防范商家可能存在的,诸如合约期过长、月保底消费额过高等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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