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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保委成功调处一起微信支付消费纠纷

阅读次数:604 编辑:市消保委 信息来源:市消保委 发布时间:2017-05-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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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王某今年3月份在某商场购买一双女鞋,回家穿了几天后发现鞋边出现一个破洞,于是王某找到经营者要求更换同款女鞋,经营者以非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更换,为此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消费者遂投诉至市消保委。

    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要求消费者提供相关票据,消费者王某称当时采用的是微信转账方式支付货款未要求商家开具发票。了解这一情况后市消保委直接和该商场售后联系,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经营者免费更换同款女鞋。
在此,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时注意:

    1、付款前仔细检查所购商品是否完好,特别是服装鞋帽类商品,以免因自己疏忽大意购买到残次品;

    2、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付款方式出现多样化,如支付宝、微信等新型支付方式,这些支付方式给人们生活带来了便捷,但是消费者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支付,一定要经营者出具相关的票据;

    3、消费者在维权的过程中一定要理性。当自己与经营者无法沟通时切不可冲动,应及时向当地消保委或相关行政部门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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