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等部门《关于坚决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皖发改能源[2016]819号)及其补充《通知》(皖发改明电 [2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2017年全省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工作要点》(皖质办法[2017]11号),市工商质监局决定于2017年4月25日至5月10日在全市开展打击“地条钢”专项行动督查工作,彻底铲除 “地条钢”,确保我市无生产销售“地条钢”违法行为。
督查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严密盯防、重拳出击。一是逐一对已查明的“地条钢”企业和被列入到钢铁行业重点核查企业名单中的企业进行检查;二是查看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关停拆除前、中、后的影像资料,拆除的落后设备是否拆解报废处理并出售给具备相应废品收购资质的单位,有无相应废品销售协议等资料;三是对利用采购钢坯生产钢材的企业,调阅钢坯采购合同、发票,所采购钢坯企业的生产资质和钢坯合格证明等材料;四是督查各地组织对本地区相关钢铁企业开展拉网式梳理,核查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工作开展情况。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