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文件,通报各市、省直管县政府2015-2016年度质量工作考核结果。全省16个地市和2个直管县中,我市名列A等。
根据《安徽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皖政办秘〔2014〕130号),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省质监局、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等18个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了各市、省直管县政府的2015-2016年度质量工作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经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暨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推进小组会议审定,并报请省政府领导同意。此次考核,宿州市、滁州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宣城市、铜陵市六个城市获A级等次,合肥市、淮北市等十二个地市(含直管县)获B级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