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以来,园区分局开发区工商质监所三招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提升专业化水平。结合开发区实际,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人员以学习指导实践、以实践促进学习,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专业水平。
提升规范化水平。规范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程序:一是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必要时向投诉人出具《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或者《不予受理(终止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二是当事人同意调解的,认真组织调解,做好调解记录,必要时向争议双方出具《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通知书》。三是出现终止调解情形的,及时终止调解,必要时向争议双方出具《终止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告知书》。四是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制作《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书的,调解人员予以记录备查。
提升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微信交流沟通方便、传输文件便捷的特点,以提升信息化水平:一是发送处理消费者投诉的相关文书(如《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等),便于提高送达效率;二是发送相关证据,便于调解人员准确了解情况;三是用于发送引用的法律法规,便于面向争议当事人开展宣传和教育;四是可以按行业建群(如开发区汽售12315群),将类似案例发在群中,可以举一反三、有效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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