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州区市场监管局敬亭山所接到群众投诉称,其在某酒店中购买的超薄电视包装中无合格证,且包装上无厂名厂址,要求退货。当即,敬亭山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该消费者已经进行了退货处理。但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该酒店现场大门口悬挂出“本店重新装潢,处理店内所有物品”等内容的广告;但其销售的物品中,除有少部分酒店用餐饮具外,还有四十余台电视等电器产品。这些电器产品包装完好,但包装上无厂名厂址,也无任何中文标识,电器产品上却标有“SAMSUNG”、“lenovn”标识,产品做工粗糙,包装简陋,涉嫌为非法组装电器。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对相关产品采取相关行政强制措施,并现场了解相关情况。
据调查,某酒店因故歇业,将酒店内的全部设施转卖给张某,张某从他处运来一批电器产品,又雇佣了几名人员,以该酒店需重新装潢,低价处理店内货物为由,诱导消费者购买该涉嫌违法的电器产品。目前,该案正在调查中。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消费者:购买任何产品要查看该产品是否有中文标识(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合格证明等),购买时请到持有证照的合法经营场所购买,并索取购物发票,以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