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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出台《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造“四个特色之城” 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工作方案》

阅读次数:643 编辑:质量科 信息来源:质量科 发布时间:2017-02-09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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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造“四个特色之城”实施方案》(宣发〔2016〕35号),近日,我局结合《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制定了《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造“四个特色之城” 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了今后五年,全市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工程的主要目标是:以质量品牌提升工程为抓手,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学习对接沪苏浙在质量品牌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扎实推进“质量宣城”建设,组织推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支持企业参与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加强品牌培育塑造和品牌保护,推动“宣城品牌”向“安徽品牌”“中国品牌”升级,进一步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推动“四个特色之城”建设,全面完成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质量品牌奋斗目标。

 具体目标:到2020年,力争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省级地方标准50项以上,建成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6个以上。积极开展全国(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宁国市建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广德县争创全省质量强市示范县。中国驰名商标总数达20件,省著名商标总数达300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1.2万件以上。安徽名牌产品总数达200个。大力推进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活动。

 《方案》还明确了今后五年的重点工作:一是夯实质量品牌技术基础建设;二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三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四是加强质量品牌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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