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城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及《宣城市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年)》精神,结合《宣城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分解任务》,2016年市工商质监局在加强儿童用品、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方面成效显著。
2016年以来,我局认真履职不断提高流通领域儿童用品的安全保障水平,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将大型游乐设施列入每年度重点监控设备,加强安全监察和定期检验工作,对安全性能差的设备予以淘汰、对非法运营、管理不善的运营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和整顿。我市共有在用大型游乐设施55台。目前,全市未发生一起游乐设施重大安全事故。
一是强化流通领域妇女儿童商品质量监管。为了切实履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职能,我局消保科(12315/12365中心)立足本职,健网络,不断拓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渠道;抓宣传,努力营造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氛围;重履职,确保营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取得实效;创载体,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长效监管机制,多举措狠抓落实,积极保妇女儿童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重点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设备监控力度。通过组织企业自查、全面督促、分时段检查等方式做好对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工作,我局对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相关单位在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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