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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拟修订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阅读次数:570 编辑:法规科 、质量科 信息来源:法规科 、质量科 发布时间:2017-01-04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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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工商质监局联合市法制办开展了《宣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在各县市区通过问卷调查、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测评。就《办法》实施的成果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广泛征求意见。

  二是进行《办法》实施效果测评专题调研。2016年12月29日至30日,市工商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光华率队到郎溪县、宁国市针对前期的测评结果开展专题调研,市法制办、市工商质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专题调研座谈会上,孙光华指出,《办法》的出台对带动我省其他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制定,进而推动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出台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对引导和激励我市各行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更是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随着市长质量奖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办法》也显现出了一些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制约了评价工作的开展。所以,对《办法》进行修订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调研中,市场监管局、县(市)法制办及企业代表纷纷就市长质量奖申报企业主体资格、开评时间、奖项名额设置、评价方式及费用保障、奖励幅度以及对获奖企业的保护、优惠政策等方面展开积极讨论,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市工商质监局将会同市法制办,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评估,采纳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同时广泛学习借鉴《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及其他省、市质量奖管理办法,充分结合我市实际,本着适应新常态下质量品牌建设,大力推进实施品牌战略,推动我市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指导思想,遵循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原则,起草好 《办法》的修订稿。

 2010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宣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市长质量奖已开评了6届,全市共27家企业先后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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