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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质监局发布国庆节消费警示

阅读次数:846 编辑:消保科--黄进、王祥云 信息来源:消保科 发布时间:2016-09-28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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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庆节”即将到来,旅游、购物将迎来高峰。为此,市工商质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旅游、购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购物消费谨防消费陷阱。节日期间商场、超市打折促销活动集中,消费者要理性购物,注意少数商家“先升后降”虚假打折等模糊赠售等促销方式,以及促销活动中凑整赠券、使用赠券不找零、限制消费额度和使用范围等规定。购物送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商家对于赠品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二、网络购物慎选网店和商品。网购应注意查证网店资质,谨慎挑选网上商品,理性面对电商各种促销活动,尽量做到不要在不熟悉或者没有网站详细资料的网站购物,选择在信誉度高且有红盾工商标志或ICP经营标志的正规经营网站或商家购买商品。付款时应选择可靠第三方支付平台,加强支付安全防范意识。收货时应先验货再签收,遇到不让验货或者发现货物有损坏或货单不符合的情况应当拒绝签收。

  三、外出就餐避免乱收费。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诚信度高的餐饮场所。用餐前,应留意饭店是否设立了最低消费,并了解其所提供的各种服务的明确收费标准,如有无服务费、节日费、停车费、开瓶费等。就餐完毕埋单时,应再次核对菜单和账单,查看有无虚假打折、暗中提价等问题,无疑义后再付款。

四、旅游消费注重合同约定内容。外出旅游应注意与旅行社签订合同。要明确约定旅游路线、游览的景点、日程安排具体时间、食宿标准、交通工具等事项;其次,应在合同中明确购物地点、次数;购物要保留好票据,如果旅游中出现消费纠纷,应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被诉方所在地的旅游部门投诉。

   五、购物索要信誉卡主动维权。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一定要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一旦出现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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