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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质监局综合执法支队依法销毁没收产品

阅读次数:1099 编辑:综合执法支队 信息来源: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16-07-26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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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止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再次流入市场,防止假冒伪劣商品销毁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宣城市工商质监局综合执法支队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工作的通知》精神,对近期没收的无原材料回收价值的劣质建材泡沫玻璃制品,共计20立方。按照一般固体废物类,委托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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