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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质监局出台多项措施积极服务灾后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

阅读次数:1009 编辑:办公室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7-15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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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7月9日全市灾后生产自救、恢复重建工作会议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16〕177号)文件精神,近日,市工商质监局出台了《关于发挥工商质监职能加强灾后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重点提出了四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积极服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一是加强市场管理,维护经营秩序。增加市场巡查频度和巡查范围,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确保市场稳定;重点开展以赈灾物资和灾后重建物资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网络、广告等经营单位的监管,正确引导舆论;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液化气站、出租汽车和定量包装商品等计量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超市、商场等场所的疫病防控工作。

 二是做好隐患排查,保障特设安全。加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组织技术人员对受损特种设备进行隐患排查,确保第一时间恢复运行;积极帮助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灾后特种设备的抢修工作;全力保障安置点、受灾群众居住区的特种设备特别是电梯的安全运行;对已到期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视具体情况适当给予延期;加强各类气瓶充装站、加气站、燃气管道的安全检查。

 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强化维权力度。全力保障12315、12365申(投)诉平台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渠道畅通;充分发挥“一会两站” 维权网络作用,积极推进12315、12365进灾区;凡涉及救灾物资和来自灾区的举报投诉,处理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处置;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消费。

 四是突出服务职能,帮扶企业群众。开通灾后重建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于因洪灾影响遗失的各类由工商质监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的,一律免收相关费用;认真开展走访受灾企业、个体工商户,指导受灾经营户科学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加大建材产品质量检验力度,以确保灾后重建建材产品快速检验、精准检验,从源头把好建材产品质量关;搭建助企平台,积极运用政策近距离为受灾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包括品牌培育、拓宽融资渠道、信用指导、产品质量提升等方面的帮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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