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工商质监局根据省质监局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确认计划。一是转发文件。及时将省质监局《关于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确认工作的通知》(皖质办函〔2016〕165号)转发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并提出相应工作要求。二是积极指导。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宣传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的目的意义与现实作用,对有良好标准化基础的企业,特别是重视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单位,积极指导其填报创建确认申请材料。三是筛选上报。对照条件,认真审核,筛选出安徽卧龙泵阀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为我市2016-2017年度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确认计划单位,上报省质监局待批准。
“标准化良好行为”系指按照《企业标准体系》国家标准的要求,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生产经营等各环节已实行标准化管理,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确认”是一项由政府引导、企业自愿、注重实效的行为,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地方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依据《企业标准体系》系列标准,组织审核确认。
《企业标准体系》系列标准由四项国家标准构成:
1.GB/T15496-2003《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2.GB/T15497-2003《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3.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4.GB/T19273-2003《企业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