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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整治“霸王条款”43条

阅读次数:1106 编辑:泾县局--钱娟 谢菲 信息来源:泾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6-07-05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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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份,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了为期7个月的公用事业类、旅游类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整治行动开展一个多月以来,该局已检查各类企业37户,检查格式合同136份,整治“霸王条款”43条。

    此次整治,该局采用企业送报、上门巡查、社会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类、旅游类格式合同,主要查看格式条款合同文本的制定、使用情况,重点查处经营者利用合同中的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中,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企业使用的合同条款逐项检查和规范,引导企业及时清理、纠正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规范合同签约、履约行为;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或已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严厉查处,努力实现查办一个案件、纠正一类条款、净化一个行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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