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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市场监管局专项检查黄金标识

阅读次数:669 编辑:泾县局--钱娟 倪宁熙 信息来源:泾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6-06-1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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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强制标准GB11887-2012《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第1号修改单规定,对4类贵金属饰品的纯度作出修改,包括金及其合金、铂及其合金、钯及其合金、银及其合金,其纯度哪怕达到999‰,最高纯度也只能称为“足(金、铂、钯、银)”,其贵金属含量不低于990‰。该规定于今年5月4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今年5月4日以后所有生产、销售的含贵金属的货品不得再出现“千足金”名称,只能用“足金”代替,须改为“足金+含量”的形式,类似的“千足银”、“千足铂金”等名称也不能再用。

 近日,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黄金饰品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黄金饰品标签标识情况。是否按新规为黄金饰品换上新标,按足金、足铂、足钯、足银等来命名。目前,已检查黄金饰品店5家,从检查情况来看,标签标识均符合规定,未发现“千足金”标识。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标准修改只是统一了纯度命名规范,虽然现在没有了“千足金”称谓,但产品含金量依然为足金999‰,只是叫法不同而已。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饰品时,一是要去正规、有品牌的金店,同时注意所购黄金饰品的含量,避免买错或被欺诈;二是要求商场或专柜在发票上明确标明所购足金饰品的黄金含量。如果发现商家未按规定销售、存在欺诈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维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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