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五一”和汛期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质明电[2016]23号)要求,加强全市汛期特种设备安全,有效预防雷雨、高温、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市工商质监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汛期特种设备安保工作。
一是加强汛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领导。成立了汛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开展汛期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做到有组织领导,有计划安排,有活动内容,确保了汛期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活动深入有效的开展。
二是认真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汛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深入排查治理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组织了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市局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到泾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郎溪等地开展汛期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在泾县,检查了泾县平安气瓶检验站、泾县安鸿工业燃气厂、泾县宏泰液化气公司;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查了省天然气公司宣城分输站、宣燃股份有限公司、鑫鸿交通工业(安徽)有限公司和安徽倍来发服饰有限公司等单位;在郎溪,检查了郎溪县石佛山客运索道有限公司、郎溪县静湖游乐有限公司和宣城通达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查看了企业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索道和大型游乐实施等特种设备的运行状况,听取了企业的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定期检验及使用登记、操作人员持证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下达指令书,责令限限期整改,同时要求企业要加强汛期特种设备巡查频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市工商质监局对汛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做到超前谋划、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下一步,市工商质监局将继续督促使用单位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加大对使用单位违法违规使用行为和作业人员无证、违章作业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汛期特种设备安全稳定环境,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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