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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加强执法执勤车辆管理

阅读次数:691 编辑:泾县局--方倩 信息来源:泾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6-05-20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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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执法执勤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加强执法执勤车辆管理,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严格执行用车审批程序。按照“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使用。各市场监管所在管辖范围内使用执法执勤用车由所长审批,跨区域使用执法执勤用车,按照出差审批程序,由各联系分管领导审批,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以备日后检查;局机关执法执勤车辆,由用车人申请,经主要领导审批后,办公室统一调度。

 严格驾驶要求和执行定点停放。实行专人专车驾驶,严禁车辆私自交由他人驾驶;所有执法执勤用车必须停放在单位停车库或指定场所,严禁车辆在私人住宅和非指定场所停留。

 严格实行维修保养备案制度。执法执勤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需报办公室备案,经批准后在定点单位维修保养;车辆发生故障需要临时维修的,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报办公室备案后,就近维修。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问责原则,一旦发现违法违规使用执法执勤用车情况,局纪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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