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部署,我市2015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在2015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16年1月1日起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报送2015年度企业年度报告。
自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被企业年报公示制度取代,我市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全市共有89026户市场主体报送了2013年度年报,年报公示率达96.45%;共有109972户市场主体报送了2014年度年报,年报公示率达96.59%。
未参加2013年度、2014年度年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应尽快联系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恢复信用。2015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等38个部门联合签署《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备忘录》,对失信企业进行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各部门将会在各自领域加大对存有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惩戒力度,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