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工商质监局协助宣城海关对我市部分进出口企业是否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核查,经核查有1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入“黑名单”。
接到宣城海关来函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企业监管科对来函的进出口企业的经营状态、法定代表人资格合法性、是否参加企业年报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核查。宣城海关对我局的办事效率和工作态度大为赞赏,并表示将对2户企业的资格进行重新审定。
自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局建立完善了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加强与农委、海关、金融等部门在企业监管信息上的交流、沟通,对部分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荣誉和资格做了限制,联合惩戒机制初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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