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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消协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阅读次数:946 编辑:消协|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宣城工商质监网 发布时间:2015-11-09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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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网络购物已成为一种潮流,特别是双11即将来临,各大购物网站纷纷开展降价促销、折上折等活动来吸引消费者的关注,在此市消费者协会根据所受理网络购物投诉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要注意一下几点:
    1、网络购物无实体经营地址,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调查处理比较艰难,维权实效难以得到保证;
    2、部分电商在促销活动中,广告词存在不同程度的虚假宣传,建议不要轻信广告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购买相关产品;
    3、付款前要与电商做好退货约定,虽然新《消法》规定“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难度较大;
    4、留存好消费证据,消费者可以保存聊天记录、网络截频等证据,方便维权;
    5、当快递送达时,消费者一定要先验货,后签字。确保商品数量和质量;
    6、发生消费纠纷要及时向网店经营所在地消协及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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