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2日上午,市工商质监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暨党组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日常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宣办发〔2015〕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暂行办法”的通知》(宣组明电〔2015〕47号)、市委组织部2015年8月7日公函(确定市工商质监局党组为学习贯彻“暂行办法”示范点)等内容,就贯彻落实“暂行办法”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
会议认为,“暂行办法”是贯彻从严治党、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的指导性文件。我局应当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抓手,切实构建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所属机构党政正职为直接责任人的干部日常监督责任体系,推进干部日常监督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在坚持“分工负责、预防为主、教育在先、从严监督”原则的前提下,结合我局实际,细化“暂行办法”的规定,尽快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明确具体的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干部日常监督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党组书记干部日常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到位,为我市工商质监系统充分有效地履行“市场监管、质量管理、行政执法、服务发展”的职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